根據該部門出版的“法律制度在香港”印在2008年的信息;請參閱相關網站,如提供,就涉及的問題更詳細的或最新信息。
國家法律
中國的人民共和國的一些國家法律適用於香港憑藉基本法第18條。根據基本法的第158條,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是應遵循由香港法院在適用的有關規定。
基本法
基本法的性質
TheLink將在香港特區的新windowBasic開法是由全國人大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這是類似於一個小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它的頒布實施於1990年4月4日生效1
1997年7月在香港特區成立。所有的系統和實踐在香港特區的政策必須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其中包括社會和經濟制度;系統維護的基本權利和它的居民的自由;行政,立法和司法系統;和相關政策。此外,沒有任何法律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制定可能違反基本法。
基本法的最突出的特點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即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不得在香港特區實行,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根本原則是要保持50年不變。
根據基本法,所有的原有法律在香港力(即,在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的規則)予以保留,除非任何違反基本法和不受任何修訂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不得在香港特區適用,除了一些有關國防和外交事務等法律而被列入附件三的基本法。
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
通過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直屬中央人民政府高度自治。香港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包括終審權,依照基本法規定。雖然與香港特區外交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的責任,香港特區有權按照基本法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上一把。中央人民政府還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但維護社會治安香港特區的責任是其政府的事。
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基本法詳細介紹了基本權利,自由和香港特區居民的職責。這些權利包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出版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的權利和自由組建和參加工會,罷工;行動自由;良心的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基本法也保證了國際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規定;的國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將繼續有效。
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
TheLink將在新windowChief執行公開賽是香港特區的首長,是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他協助制定政策由theLink將在香港特區的新windowExecutive會打開。行政長官主持執行委員會,並委任其成員。
主要的權力和特區政府(其中為首的行政長官)的職能包括制定和實施政策,行政事務的行為,並起草和出台的預算和立法。
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theLink將在新的windowLegislative會打開,和基本法規定的具體方法,形成立法會及其程序的法案,議案的表決。根據基本法,立法會的職能包括法律的制定,批准的預算和公共開支,並監督政府的總體工作。
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規則
普通法和衡平法的規則被發現主要是在高級法院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判斷。從歷史上看,判決報告流傳下來的法官,因為至少在15世紀,建立了詳細規定國家與公民之間的關係的法律原則之間,以及市民與市民。現在有一些幾十萬的報告病例,其中包括普通法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不受任意逮捕或監禁有關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自由的權利已經闡明了這決定了三個多世紀前的情況。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這些現在已經由支撐在基本法的規定。
普通法的最顯著的特點是依賴判例的系統上,不局限於從整個普通法世界上所有司法管轄區的任何一個管轄範圍內發生的司法裁決,但判例法。基本法第84條規定,香港特區法院可參考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先例。此外,終審法院和theLink將在香港特區的新windowJudiciary打開被賦予權力來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司法程序。
成文法在香港頒布
成文法的絕大多數部隊在香港本地進行並包含香港的法律。大量的立法是根據轉授的權力進行。這就是所謂的附屬法例。例如,條例可委託給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的意見)的權力,使法規予以處理立法計劃的實施細節。
中國習慣法
中國習慣法的某些方面適用於香港。例如,在新界條例(第97章)的法院可以承認和執行有關中國習俗或習慣權利的新界土地的第13條;和中國的法律和習俗的合法性條例(第184章)被識別。
國際法
200多個國際條約和協議已適用於香港。一,條約不構成香港的國內法的一部分,直到通過立法賦予的效果。儘管如此,它可能會影響普通法的發展。它可能,例如,可以由法院使出作輔助解釋。迅速發展的習慣國際法規則也可以成為吸收到普通法。
蔡小煒 | 蔡小煒律師